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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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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与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构建并不断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协调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及时反映全校固定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动情况,定期与财务及相关资产管理部门对账,做到账账、账物相符,实现固定资产动态管理。负责资产与实验室相关的统计报表工作。组织做好全校资产清查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配合基建处做好学校房地产产权证工作,负责学校房产、地产的产权管理,做好办公、教学、科研、教职工生活等用房的调配工作。牵头做好学校房产、地产的档案管理工作。
4、统筹和监督学校国有资产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工作。监督资产经营公司的资产增值保值工作。
5、组织中央、省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实验室设置、调整、撤销的论证,新建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
6、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监督做好实验室环境、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三废”回收处置、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7、负责仪器、行政办公设备的经费预算、配置管理工作。负责仪器设备的登记入库、建账、调拨、借用、维修和报废报损、丢失损坏赔偿等工作。
8、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以及仪器设备与实验室开放共享工作。
9、协助人事处做好实验技术与管理队伍建设培训、编制核定及绩效考核等。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